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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4-15  来源:  

 

铁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

决议

2017415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推动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快法治铁山建设步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公民中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2016-2020)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如下决议:

一、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扎实推进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突出抓好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结合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加大对市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列入普法规划,加强教育引导,推动贯彻落实。

二、注重分层分类推进,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铁山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教育和引导公民尊崇和信仰法律。结合“法律六进”和不同群体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对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力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深化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合同意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社区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等创新,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新技术等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关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广,积极培育有地方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品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制度建设,建立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深化法治实践,推进多层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片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等法治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实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着力解决我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建立相关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区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要认真履行普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制订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各类媒体的普法责任。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推动律师进社区工作。

六、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区要切实组织实施好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加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铁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