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铁山好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9 来源:
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铁山好人”工作的
通 知
区直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
为了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在全区大力营造宣传、崇尚、学习、争做先进榜样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决定在全区开展“我推荐、我评议铁山好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网络推荐、组织评议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文化,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努力在生动具体的文明道德实践活动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基本要求和类别
(一)“铁山好人”的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被推荐人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均可参加推荐。
(二)“铁山好人”类别
助人为乐好人: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好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
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敬业奉献好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孝老爱亲好人: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实施步骤
(一)广开推荐渠道。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广开推荐渠道,结合实际,开通网络、新闻媒体、电话等推荐渠道;广大市民群众可选择不同方式推荐“铁山好人”。
(二)发动群众推荐。“我推荐、我评议铁山好人”工作每月举行一次,按照行业特点分批次逐月进行申报评选(具体安排见附表《2017年铁山区“我推荐、我评议铁山好人”安排表 》)。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精心做好推荐候选人的工作,认真核实“铁山好人”候选人事迹材料,并于每月10日前报送至区文明办进行审核筛选。各部门(单位)、各社区在推荐“铁山好人”候选人名单的同时,上报候选人1500字事迹材料、500字事迹简介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候选人事迹标题一定要精练、准确)、2张大小不超过384k的本人工作照或生活照电子版照片以及候选人联系方式等。
(三)组织群众网上评议、学习和投票。“万象铁山”每月15日之前开通网上投票通道,投票时间截止到每月最后一天下午18时,次月5日前在“万象铁山”公布评选结果。各部门(单位)、各社区必须在每月的15日至30日,组织居民或单位员工对“万象铁山”上公布的“铁山好人”,以留言、跟帖、投票等形式,进行评议、学习和投票,投票结果作为最终评选结果的参考。
(四)进行表彰宣传。对入选者由区文明委颁发荣誉证书,优先作为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并组织媒体对“铁山好人”的感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推荐。《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把“我推荐、我评议铁山好人”工作进行了量化,明确要求入选“中国好人榜”人数按城市百万人口比例换算成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分数。“我推荐、我评议铁山好人”事关我区创建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绩,事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切实把本部门(单位)、本社区最具代表性、示范性和最感人的好人推荐上来,进而推向全市、全省、全国。
(二)开展评议投票。评议和投票的过程就是崇尚、学习和争做好人的过程,是提升个人修养和品质的过程,是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过程,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精心组织“我推荐、我评议铁山好人”的评议和投票工作。区文明委将把此项工作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考核各类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常态机制。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建立事迹审核制度,对各种渠道推荐的好人好事,认真做好事迹材料的核实工作,确保事迹真实。要建立联系回访制度,对上榜的“铁山好人”要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情况,在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对生活困难好人的慰问和帮扶工作,让“铁山好人”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树立“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
铁山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附1:
2017年铁山区“我推荐、我评议铁山好人”安排表
单位 |
责任部门 |
时间 |
人数 |
社区 |
三个片区 |
3月 |
17-20人 |
城建系统 |
建管局 |
4月 |
5-8人 |
教育系统 |
教育局 |
5月 |
5-10人 |
企业 |
经信局 |
6月 |
8-15人 |
医疗、卫生系统 |
卫计局 |
7月 |
5-10人 |
金融系统 |
财政局 |
8月 |
5-8人 |
法检公系统 |
政法委 |
9月 |
5-8人 |
工商管理系统 |
食药监局、工商分局 |
10月 |
5-8人 |
区直机关部门 |
文明办 |
11月 |
5-10人 |
附2: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候选人推荐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方式 |
|
|
政治面貌 |
|
年龄 |
|
联系电话 |
|
|
推荐单位 |
|
推荐单位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
|||
主要事迹(500字以内) |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
|
|||||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意见(盖章)
|
|
附3:
事迹材料模版
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
——XXX事迹材料(楷体GB2312三号)
一、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不加黑)
* * ** *** * ** *** * ** *** * ** *** * ** *** * ** **
(正文仿宋—GB2312 三号)
(一)二级标题用楷体GB2312三号。 * * ** *** * ** *** * ** *** * ** *** * ** ** * * ** **
1.三级标题用三号仿宋GB2312(加黑)。 * ** *** * ** *** * ** *** * ** *** * ** *** * ** ***
二、一级标题
三、二级标题
注:正文1500字以内,文章标题行间距为35磅,正文行间距为28磅。标题可拟写成“扫帚为笔汗水为墨——城市美容师李建平书写无悔人生”、“大山卫士30载播绿护绿痴心不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