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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31  来源:  

  铁办发〔2018〕25号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铁山区委办公室

  铁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关于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全区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主导,依托全省“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监察系统),实现扶贫领域数据集中共享和便捷使用,运用监察系统开展实时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将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从运动式、突击式检查监督转变为经常性检查监督,从纪委在一线牵头检查监督转变为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自主检查监督,从事后的检查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与事后相结合的精准监督,最大程度发挥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的优势,促进精准扶贫政策精准落地,为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二、检查项目

  全面对接精准扶贫“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及“三落实”工作要求,对发改、教育、民政、人社、城建、林业、卫计、扶贫等业务主管部门的七个方面精准扶贫项目2017年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实际调查中需要发现其他年份的数据,按照要求延伸。具体检查项目如下:

  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提升工程方面:所有村级扶贫项目;教育扶贫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雨露计划;健康扶贫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补助、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补助资金、贫困地区新生儿免费耳聋基金项目;生态扶贫方面:生态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补助、生态护林员补贴;社保兜底保障方面: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金融扶贫方面:扶贫小额信贷资金。

  三、责任分工

  (一)区扶贫办责任。负责督促街道、村改居社区对7个方面精准扶贫项目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督促相关单位开展数据核查工作;督促街道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组织巡查督导组对所辖街道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办检查;组织专班对街道查否问题线索进行复核抽查;加强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作风整顿;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准确分析研判,及时上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二)街道党工委责任。负责组织对7个方面精准扶贫项目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传,组织扶贫政策入户宣讲;组织力量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加强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作风整顿;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准确分析研判,及时上报;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负责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行业数据接入监察系统,建立部门内主动运用检查系统加强项目监管的常态化工作机制,运用监察系统开展自查整改;向社会公开扶贫项目政策及其落实情况;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政策宣传解读;参与对监督检查工作的巡查督导、抽查检查、交叉检查等工作;做好共性问题综合分析,特别是要加强与市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并做好共性问题的处理政策解答;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完善主管的扶贫项目、资金、政策方面的制度规定;开展系统内的追责问责等工作。

  (四)区纪委责任。负责推进和监督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对辖区内各单位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中的监督执纪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只部署不检查,只审批不监管,甚至资金项目不落地的,责令及时整改。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2018年7月中旬开始,2018年12月底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中旬至7月底)

  组织召开本地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根据责任分工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各街道、村改居社区对7个方面精准扶贫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建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数据共享(7月底至8月上旬)

  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部门要求,区经信局牵头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管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计局、区住征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工商分局、区扶贫办等多家源数据、对比数据主管部门对接,按要求全面、真实、准确提供源数据和对比数据。区纪委对数据共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已建立扶贫业务信息化系统的部门,通过开放端口形式与检查系统网络互联;未建立信息化系统或者已建信息化系统不能实现网络互联的部门,按照提供的标准格式进行部门系统数据采集,汇总后组织专人导入监察系统。

  第三阶段:比对核查(7月至9月)

  加强数据信息审核,各相关业务部门要按照要求,对数据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对系统存在的录入信息错误及时进行更正;对运用监察系统发现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根据实际情况,在2018年扶贫项目实施之前、政策对象确定之前、扶贫款物拨付之前,进行数据实时比对甄别,及时发现隐患、堵塞漏洞。

  列出问题清单。区政府将运用监察系统查看7个方面项目2017年的数据信息比对结果,列出问题线索清单,按照类别和区域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移交街道,问题线索不得人为随意修改调整。

  开展全覆盖核查。街道按照“一个社区至少一个核查组”的要求,组织力量(不得抽社区干部参与核查)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严格复核抽查。对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核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按照每个项目的问题线索数量分别确定)。

  严格核查程序。在问题线索核查和复核抽查过程中,要坚持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等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地现场、问经办人员、访左邻右舍等方式进行核查,查明线索真伪、资格条件、资金去向、办理程序、人员责任等要素,严格落实“一户一档”、签字背书、销号管理、公开公示等制度,确保问题线索真查真核。

  第四阶段:整改问责(7月至10月)

  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随时发现,随时查处,随时整改。对上级政策规定出台之前的探索性工作失误,或者推进改革中因体制不完善引发的失误,由区政府提出整改建议,书面报市直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对问题性质相同、涉及对象较多、个案金额较小的问题,应及时组织纠正。对党员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违法犯罪等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数据信息共享、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信息出现较多错误;未组织公开精准扶贫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不力,工作严重滞后,数据收集不认真,核查工作走过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等问题,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第五阶段:抽查检查(10月底至11月底)

  区纪委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暗访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相关部门反映的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重点是对查否的问题进行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核实不认真、走过场、应查实却不查实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阶段:总结提升(12月)

  区扶贫办针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将形成专题报告,分别上报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纪委,区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纪委对上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督促各相关业务部门建章立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铁山区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江桂珍任组长,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李泽,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邓斌,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政协党组副书记郝苏鹏,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方敏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扶贫办,与区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区扶贫办主任马传松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立数据采集、巡查督导、执纪问责3个工作专班,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督导检查、整改问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赢得群众支持。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把运用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及时公开政策落实、问题整改情况;同时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告诉群众,让群众知晓政策。区纪委要畅通监督渠道,发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专线电话“963888”和“精准扶贫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直通车”的作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强化上下联系,及时上报数据。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上报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的核查、抽查情况及时登录监察系统上报。对报送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等各类数据信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

  (四)强化督办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巡查督导组要随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的,要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核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坚决严肃追责;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门,要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一案双查”。要把追责问责贯穿于工作始终,通过严格追责问责,促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确保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落实。

  附件:铁山区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铁山区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江桂珍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李 泽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邓 斌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郝苏鹏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

  政协党组副书记

  方 敏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成 员:陈福胜 区政协副主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科技局局长、科协主席

  徐海涛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黄 娟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专用通信局局长

  黄 刚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健华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丁 强 区发展改革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统计局局长

  王 萍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 柳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陆 刚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艳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 鹏 区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传松 区农林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区扶贫办主任

  漆 伟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

  郑红桥 区住房保障与房屋征收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国政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数据采集、巡查督导、执纪问责三个工作专班,合力推进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二、办公室

  牵头单位:区扶贫办(区农林水利局)

  责 任 人:马传松

  配合单位:区精准脱贫攻坚战指挥部下设的10个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运用“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综合分析、情况汇总、数据报送、总结宣传、相关会议筹备等日常工作。

  三、数据采集专班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责 任 人:陈福胜

  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管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计局、区住征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工商分局、区扶贫办等部门

  工作职责:根据市经信委及各单位市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督办数据采集上报,推动实现全区有关数据资源在市监察系统平台内集中共享;协调做好“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信息技术、平台运用等相关工作。

  四、巡查督导专班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责 任 人:黄 娟 黄 刚

  配合单位:区委主体办、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建管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卫计局、区扶贫办等部门

  工作职责:组织对我区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和推动落实情况开展巡查督导、督办检查,推动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开展、落实落效;对巡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迅速调查处理。对典型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移交。

  五、执纪问责专班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

  责 任 人:徐海涛

  工作职责:监督区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切实履职尽责;抽调人员开展明察暗访及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追责问责,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只部署不检查,只审批不监管,甚至资金项目不落地的,责令及时整改。

 

  中共铁山区委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