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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铁山区区委办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02  来源: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区委日常工作的处理,区委领导公务活动的安排,区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及区委领导专题会议的安排、组织协调,办理区委领导交办的工作。

2、负责区委文件的承办和区委、区委办公室有关文件、文稿、区委领导讲话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

3、负责及时、准确、保密、全面地向上级、区委提供信息、反映动态情况;围绕区委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依据。

4、负责市委、区委各项重大决策和领导重要指示、批件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报告区委;负责统筹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5、发挥区委枢纽协调作用,保证上下左右联系,畅通有序。

6、负责做好上级文件的传阅、处理、机要保密、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区委印章使用保管。

7、负责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8、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相关工作。

9、负责区总值班室工作。各级来电接收、登记、传阅,值班安排及紧急信息报告、通报和上报工作。

10、负责区专用通信局的全面工作,使用和管理好电子政务内网、视频会议系统、红机专网,为区委领导和基层搞好服务。

11、负责全区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运用和研究工作。

12、负责区直人民武装工作

13、归口管理区档案局,负责档案管理、档案指导和开发利用。

14、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铁山区区委办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铁山区区委办在职在编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0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20.8万元,皆为本级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20.8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万元,个人和家庭支出1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10.8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1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7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万元。)。本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公务接待、会议、差旅等费用支出。

(二) 本年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三)其他支出10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0.9万元,其中:

(一) 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 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未安排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未安排此项预算。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铁山区委办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