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
四、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铁山区环境保护局单位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铁山区环境保护局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3人,其中:行政2 人,事业1人。离退休人员2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0.31 万元,皆为本级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100.31万元。与2017年相比,预算总收入增加 7.01万元,增长6.19 %。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31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67.49万元,个人和家庭支出 6.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6.64万元,项目支出0 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与2017年相比,预算总支出增加7.01 万元,增长6.19 %。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100.3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99 万元,减幅11.46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100.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7.4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26.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8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99 万元,减幅11.46 %。本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会议、差旅等费用支出。
本年预算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7.6 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4.9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 0.43万元。
(二)项目支出 0万元,与2017年一致。
(三)其他支出 20万元,与2017年增加20万。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 3.5万元,比2017年预算一致。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万元,比2017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5万。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万元,比2017年增加05万。
3、公务接待费预算0 万元,与2017年预算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本年未安排此项预算。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未安排此项预算。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