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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物价局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5-11  来源: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山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15]31号)和市编办《关于调整市区经济社会管理职责权限的通知》(黄编办发[2013]10号)精神,铁山区发展改革物价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统计局牌子。

  一、职能调整

  新增的职能:

  拟定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发展改革工作主要职责

  1、拟订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3、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区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4、负责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资源型城市转型、“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5、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提出全区重点项目计划草案;按管理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基本建设项目。

  6、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物流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发展战略、规划等工作。

  8、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物价工作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省、市价格改革调整方案,落实价格调控目标,实施反价格垄断,落实价格调控措施。

  3、建立和完善价格监测、预测制度,加强市场价格信息网络建设,收集整理价格信息资料,预测市扬价格动态,及时向上级反映物价方面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积极开发利用价格信息服务功能,引导生产和消费。

  4、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价格或收费的违法行为和案件,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健全价格举报制度,对群众和单位举报进行登记,依法查处,及时回复,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统计工作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和省的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织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制定全区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字的真实、准确、及时。

  2、按照国家、省建立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组织领导、协调区直各企事业及全区各部门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区统计报表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协调全区城市、农村社会经济的各项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

  4、组织实施全区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5、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审定、管理、分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区的统计数据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

  7、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系统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8、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协助开展经济效益,政府工作量质化等经济和社会目标考核。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