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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6-07-14  来源: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山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黄办文[2015]31号)和市编办《关于调整市区经济社会管理职责权限的通知》(黄编办发[2013]10号)精神,铁山区建设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建设管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政府的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改革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建设的年度计划及贯彻实施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2、协助上级部门实施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业规划等制定,并协调监督实施。

  3、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及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审查、资金预算审查与计划报批,并监督实施。

  4、负责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综合整治和重点环卫设施建设,参与全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监督辖区内城市维护、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的工作。

  5、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的行业质量监督、检测体系;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

  6、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人民防空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在本辖区的宣传、贯彻、实施;制定本辖区人民防空工作各项规划及有关规定;编制辖区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2、组织实施全区人民防空警报建设与管理,负责区管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

  3、负责全区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防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及重点目标防护方案、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训练本区人防专业干部和技术人员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市民进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负责本辖区初级中学“三防”知识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区属直管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工作以及防讯、防火等安全工作。

  6、负责管理使用本级人民防空经费和资金。编制全区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本辖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本辖区民用建筑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本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区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全区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创建卫生模范单位、卫生先进单位等爱国卫生创建活动。

  3、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增强群众卫生防病意识。

  4、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等专项爱卫活动。

  5、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重大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