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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防指启动防汛Ⅲ级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6  来源:  

  各防汛责任单位:

  根据《黄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当前防汛形势,经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市防指分管副指挥长杜水生批准,市防指决定于7月4日18时将我市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Ⅳ级提升至Ⅲ级,鉴此,区防办要求各防汛单位做好防汛工作四个落实: 

  一要落实责任。做到定人、定时、定点、定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

  二要落实措施。强化巡查排查力度,坚持不懈做到全覆盖、零死角、不断挡,严防死守。

  三要落实重点。对隐患重点、危险地域、危房旧屋加强防守巡查,不放过任何死角,确保安全。

  四要落实纪律。严格值班纪律,坚持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各防汛责任单位要加强防汛纪律督促检查力度,对违反纪律行为,必须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保障各项防汛决策布置的落实。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